國立台東大學
後山新樂園 組織章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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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總則 |
第一條 組織名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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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社團的正式名稱為『後山新樂園』〔以下簡稱本社團〕 |
第二條 成立動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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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社團前身及為「後山文字工作坊」,藉由本組織的成立,帶動全校的活
力,發行一份推動學生自治精神的刊物及承辦全校性大型活動,從思想上
及行動上去改變大學生不肯起而行及有話不敢大聲說的風氣。在經過一年
半的的學習成長後,因為外在環境變革,決定進行社團的轉型,在經過八
十九年度上學期的嘗試與所有幹部、學員的努力之下漸漸走出新的方向與
新的期許,並定名為『後山新樂園』期望能如宗旨所說『追求豐富多樣、
成長、學習的大學生活』,一個真正的快樂學園。 |
第三條 宗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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追求一個豐富多樣、成長、學習的大學生活。 |
第四條 內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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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各類活動,激發學園生活創意,進而體驗生活、享受生活。
藉由舉辦活動,培養學員企畫、執行活動能力。
培養鄉土情懷,認識台東這片我們學習的土地。
發揮服務精神,不定期舉辦國小育樂營活動結合社區服務活動。
藉由舉辦社團活動培養團隊合作的的態度、精神。
藉由參與社團活動進一步的培養人際關係,結交更多朋友。 |
第五條 社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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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台東大學學生活動中心四樓社團辦公室(台東市中華路一段 684 號)。 |
第六條 成立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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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 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申請成立,於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正式成立,
並將組織 完成後, 三月八日 的第一次成員大會訂為成立日。並於九十三年
三月八日正式更名為
『後山新樂園』。 |
第七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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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社團的最高決策單位為幹部會議。 |
第二章 成員之權利義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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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條 社員資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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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本校學生,並願遵守本章程者。 |
第九條 權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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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社團成員全力為選舉、罷免、被選舉,參與本社的各項活動。 |
第十條 義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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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社團成員出席每次會議、繳納社費、遵守本章程、參與各項活動。設費繳納一年
度社團財務狀況由幹部會議中決定。 |
第三章 組織 |
第十一條 組織職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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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導老師:指導並協助學校行政事務。
社長:總理本社團內外各項事宜。
副社長:輔佐社長之各項事宜、計畫及執行。
活動股:一人
總務股:一人,負責管理本社團之經費、財物等有關總務事宜。
文宣股:一人,負責管理本社團各項活動之文宣、布置及有關宣傳事宜。
文書股:一人,負責蒐集資料、建檔、管理等有關文書事宜。 |
第四章 經費 |
第十一條 經費來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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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員繳納社費
學生活動中心補助經費
各項活動盈餘
指導老師給予少數金額補助 |
第十二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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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費繳納一年度社團財務狀況由幹部會議中提出。 |
第五章 會議 |
第十三條 開會額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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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重大會議出席人數應達出席人數的二分之一,人數不足時,主席可宣布流會 ,並擇日再開。
2、 會議表決以出席人數過半同意為通過。
3、無故缺席者,對於會議中決定不得有異議。 |
第十四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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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章程如需修改,需要四分之三以上成員出席,三分之二表決通過才允修訂。 |
第十五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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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程經社員大會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|